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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

唷呼~

星期六去後龍的時候,一間看起來不錯的茶飲店養的鳥,會說的話不多,但一有人靠近,牠就會愛玩的靠近,然後講一輪牠會的東西,像是我們在逗小動物的彈舌聲、哈囉、唷呼、吹口哨聲,還會學鴿子叫,當然還會加入一些一般的鳥叫聲……快速切換音頻的功力相當優秀,不過看起來牠最愛的還是唷呼跟彈舌聲,重覆好幾回,我一度警告牠不要逗我,不過不用想也知道牠不懂……
後來牠把注意力轉向腳上的鎖,一直試圖要咬開,過程中他還發出車子防盜解鎖的聲音,很搞笑。
因為台北下雨,出發的時候沒帶相機,拿手機出來拍個幾張,牠好奇的一直靠近看,然後就拍了一張這樣的大頭鳥照片XD

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

鳳凰花

關島鳳凰花全年盛開,很神奇啊,這意思不就是說花掉了又馬上有花苞嗎?
不管怎樣,紅花配藍天再加一點枯枝感覺還不錯

這次帶了兩台相機出去,電池用量相當省,原本裝在相機內的電池都還沒用完就又回來了,不只多帶了幾顆電池,連充電器感覺也是多餘的……

這次整理照片花了好多時間,原因不是照片很多,而是電腦好慢,加上很多照片是鏡頭上沾了灰塵不知道,就一直連拍連拍,然後拍出來的照片就要一張一張把塵點修掉= =,經過這次洗禮,我的Photoshop蓋印章功力又大躍進了.......

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

喔藍天、沙灘、躺椅、椰子樹~

關島面積約兩個台北大,但扣掉軍事基地後據說沒有台北大……全年只有夏天,氣溫在24-30度間,風大,所以感覺相當舒適不會悶熱。全年都有可能下雨,但雨來的快去的也快,可以說是全年適合旅遊渡假。這裡其實是適合自助旅遊的,但頭一次我還是喜歡跟團,先認識當地主要景點,順便可以問導遊一些當地的狀況,畢竟有些資訊透過當地導遊解說比網路上的資訊還要完整正確的多。

關島地型也很特殊,海底平台從沙灘開始向外延伸很遠的一段距離,退潮時平台較高處還會變成小島……因此浪打進來踫到平台外緣,力道即被削弱,有一說法稱這樣的地型使得關島不易受海嘯侵襲,也造就關島海邊處處可以浮潛的現象。

關島本身沒有生產太多東西,大部份物品都仰賴進口,還好他們是個免稅天堂,進口物品有些價格其實是相當低廉的,像是車子,關島人口約17萬人,汽車就約有15萬量,可說是人人有車,也是因為這樣,關島這地方計程車不多,法令亦禁止計程車隨招隨停。公車也不多,島上遊覽車業者只有一家,事實上關島的許多產業都是攏斷的。石油也是攏斷,因為石油業者不願意進口品質較佳的柴油,遊覽車業者也不願意買進好的遊覽車,島上看的到的遊覽車都是長的像國光號的「二手拼裝車」,為什麼要叫他二手拼裝車?因為這些車是業者買進的廉價、老舊的遊覽車後,將車上尚可使用的零件拼湊成一台可以開的遊覽車,這台拼出來的車,就一直開到不能再開後丟掉,所以關島可說是大巴士旅程的最後一站(這故事告訴我們,跟團去關島,人數千萬不要超過10人,不然會坐到爛車,還我我們這團只有9人)。

島上居民最大的收入來源,很令我意外的竟然是軍事,觀光次之。因美軍基地的關係,島上許多居民會選擇在軍中找個職缺賺錢,當然不是當兵,而是在行政部門裡找個工作做,有時候他們會要求給少少的薪水,好讓他們除了這份薪水外,還可以申請個低收入補助。也因為軍事的關係,關島近海是全面禁止發展漁業,沒有漁船的油汙,關島擁有相當清澈的海水及完整的海底生態,讓人一踫關島的沙灘,就完全對其他地方的海邊興趣缺缺啊~(對喜歡釣魚的人就另當別論了)

這次去要不是背著一台大相機,我應該也會一直泡在海水裡吧!

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

回來了

從關島回來了,最強烈的心得是現在的關島行程真的是太瘋狂了!瘋狂的不是行程內容,而是台灣-關島的航班。現在只有華航有台灣直飛關島的航線,有兩種選擇:
如果是在關島待三天,去程是星期六晚上十點台灣起飛,星期日關島時間凌晨四點抵達(台灣時間凌晨零點),回程是星期三關島時間凌晨五點半起飛,台灣時間七點半抵達。
如果是在關島待四天,去程是星期二晚上十點半台灣起飛,星期三關島時間凌晨四點多抵達,回程是星期日關島時間五點起飛,台灣時間七點抵達。

還好的是關島還是對觀光客非常友善的,針對台灣飛關島這種變態時間,飯店會特別提供台灣遊客Early-Check in服務,讓台灣遊客可以在抵達關島後,立即住進飯店,而不用在外晃神一天後,到下午三點才Check in,這點倒是相當貼心啊!

托這種瘋狂行程的福氣,我們可說是沒有什麼睡到的飛出去,又沒有什麼睡到的飛回來,不管去或回,一落地只有愛睏的感覺。
說起來,年輕真的是本錢,我們一群人抵達關島後,因為飯店疏失,我們沒辦法馬上Check in,導遊很體貼的先載我們去那邊24小時營業的賣場採買,本來精神渙散的一群人馬上生龍活虎了起來……然後回台灣的時候,大家在從機場回公司的車上還能有說有笑,熱烈的討論當天沒請特休的乖孩子們要怎麼跟公司請假、在什麼時間點通知……

回台北的時候,其實我一路上都沒有很想睡覺,一直到踏進家門,倒在床上,才忽然覺得超累超想睡的啊~於是從10點到家一直睡到12點才起來,至於為什麼睡這麼少?那是因為出國前已經預約下午1點保養車子,睡前還一直以為是1:30進廠,12點多起來的時候再看一下簡訊,發現是1點進廠的瞬間整個人就醒過來了啊~~

下午還很勤勞的把衣服通通洗好了,應該是歷來回國後清洗動作最快速的一次,這也是托瘋狂航班的福氣……只是照片還是丟在一邊還沒整理就是了。

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

老背少上馬下馬全紀錄


這是從苗栗的有機菜園現採直送來的菜裡發現的,一把菜找到四隻蝸牛,幫他們集合後放在窗檯上自由活動,過程中還出現準備跳樓的,很有趣的傢伙啊~

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

侯友宜︰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

午睡被吵醒,耐著性子看完這篇落落長的專訪文,剛好回應了最近吵的沸沸揚揚的人權問題。
我也反對廢死刑,看著他們為死刑犯爭取人權的時候,我只覺得我還是人嗎?他們曾經為我或是一般的平民百姓爭取過人權嗎?一個沒把人權看在眼裡的人,拿什麼資格跟人家爭取自己的人權?!
看他們在螢幕上大慈大悲的說著「如果他殺害了我的家人,我願意原諒他」的時候,我就忍不住的希望他的家人真的被殺害,看那當下他是否願意原諒那個殺他的家人不貶眼的兇手,想像與親身經歷還有很大的一段差距,怎麼可以用想像的情景來決定要不要廢死刑!

===============本文開始分隔線===============
記者賴仁中╱專訪

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,被殘酷手法

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,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,讓他無法想像,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 機,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「要給死刑犯機會」、「請寬容他們」、「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…」。

侯友宜說,在上位者、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,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,不能只看隔 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、無辜的外型,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,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。

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,實證上死刑存 在,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,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,因為「要看的是質,不是量」。(註: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,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,請讀者斟 酌是否全文閱讀)

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

記者問: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,它帶給你什麼啟示?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,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?
侯友宜答:一件殺人命案,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,這些 是冰冷的,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 無情,等後來看到的,只有犯罪者「鱷魚的眼淚」。

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,表現出悔過的、或者不是有心的、甚至是無辜的,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,因為被告 是活的,可以面對面,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,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。

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,你(主張廢除死刑者)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,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,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「好像有悔過之意,要給他機會」的認知。

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

真的有懺悔嗎?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,大家看到的外型, 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,就像是冰山,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,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。這是真懺悔,還是假慈悲的懺悔、一種哀求、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?

執行政策的人、在上位的人,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,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,感受的不平衡,加上只看到冰 山一角,容易產生很多錯覺。

所以我要講,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,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,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,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、還有現場表演,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,若真正感受了,你會覺得「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?」

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,高達八成八,為什麼?因為他們辦案、接觸得最多,感同身受最多。

問: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,有沒有這種可能?
答:從一、二、三審、到不斷更審,判一個人死刑,至少經過 二、三十位法官,都認為「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」才判死,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,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。

再就犯罪類別來講,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、強盜殺人、惡性重大的結合犯、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,而且是 蓄意的,如果是過失、自衛都不會,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,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,有的是未成年,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「其情可憫」,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!

問: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。
答:以前在中山分局、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,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、或殺了幾十刀, 那叫殘忍、沒人性,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, 用殘忍不足以形容,我一進去,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,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,平躺地下,眉心中一 槍貫穿,腦漿流出。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,方保芳也被蒙 眼坐馬桶上,穿著西裝,領帶略歪,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,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,兩手下垂,也是眉心中一槍,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。

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,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,腳未穿鞋,眼同樣被蒙,上蓋一毛巾,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,一樣一槍貫穿,腦漿噴出。三槍解決三個人,我當場起雞皮疙瘩,這是叫行刑,不是義憤殺人、情緒性殺人哦!兇手不是禽獸而已,簡直是妖魔了。

後來陳進興落網,我曾和他詳談,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,沒有心防了,什麼都講,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,一起身,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,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,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。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,女孩子拜託他、求他都沒用,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,命她趴在地下,看著她全身顫抖,仍一槍給她斃命。

你知道嗎?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,還邊講邊笑,口沫橫飛說「我就把他如何如何」、「他嚇個半死」等,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,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,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、帶著悔過,不應該顯現輕蔑、愉快的心情。我當時想「這人根本是魔鬼,如果讓他出來,還得了啊!」

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

講不客氣點,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,很厚道,他們完全沒有,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,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,比較之下,給他們死十次,也是應該的啊!

還有白曉燕,從排水溝撈上來,脖子、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,手指被剁,身體遭重擊毆打,你看嫌犯有多惡劣,人質已死掉八、九天,還繼續勒索要錢,勒索期間有四、五 天沒電話進來,就是在處理屍體。像這種嫌犯,還要給他們機會?

我曾做研究發現,那種蓄意、惡性重大的、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,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,保證不再犯,那是OK 的,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,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。

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,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,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,關出來再犯強盜案、性侵案,並殺害一名舞女,曾判死刑,後改判無期徒刑,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,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;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,一直累積,累積到一個程度,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。

高天民也是,早期犯強盜案,犯了五十幾件,假釋後再犯白案、方案。

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「有機會讓他活下來,因為他會改過,對社會有正面貢獻」,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, 如果沒有一個遏阻,再給他出去,他會變好?要變好,早在輕刑犯、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,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。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,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 上升。

問: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,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。
答: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,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,但他們是量化,不是質化,不能因為竊盜、詐欺案件增加,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

比如擄人勒贖案,早期一年八十件,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,現降為不到二十件;父執輩那個時代,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,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,因為有死刑在那裡,但只要不是惡意、蓄意殺害人質,法官會給他們機會,這樣直接、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。

換句話說,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,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,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,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,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

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

問: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,即可遏阻再犯,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?
答: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,但有一種,依我創造的名詞叫 「虛擬的終身監禁」,雖判了終身監禁,但關上三、四十年, 認為他老了、沒什麼作用了,還是給他出來,這種「虛擬的終身監禁」比例佔很多。

台灣經常有大赦、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,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,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。 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,說「如果把我關到死,乾脆把我槍斃算了」,嘴巴這樣說,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,還是會期待,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,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,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。

死刑犯不到最後,都不會放棄希望,真要執行時,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,被帶去槍斃的時候,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。因此 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。

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,就算真有,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,萬一他在裡面殺人,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,甚至還可以 放封出來走一走。

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,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!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。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,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,不能落差太大

問: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,拚命打官司,一打多年,你怎 麼看?
答:死刑案一再更審,過程中,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, 只是法官為了慎重,所以時間拖長,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。

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,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,先說屍體埋在大園,我直覺他說謊,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,後來吐實,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,很慘,殺了好幾刀,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。

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,只問「屍體怎麼挖出來的?」 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,其實這不是重點,但法官認為,律師提出來了,所以有義務問我,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,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,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 證人來問。

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,退庭出來後還在哭,每一次開庭, 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。

問:死刑法律還在,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?
答:當然要執行,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,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,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。這些本 來根本不是問題,而是被人挑起來,變成了問題。

find X

很久沒貼好笑的東西了,來個網路上流傳已久的大笑好物

其實我本來想找來源用轉貼的,可是找不到啊,所以只好用傳的......
這真是太棒啦~我以前怎麼沒想到可以這樣解